疫情捐赠(疫情捐赠属于亚宝的社会责任及爱心捐赠吗)

chuangketong 14 2026-01-13 11:48:13

波克城市捐款1000万元,并紧急采购物资驰援湖北

1、波克城市为抗击湖北疫情捐赠1000万元并设立专项基金采购物资。具体举措如下:现金捐赠:1月26日,波克城市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明确用于支持疫区前线抗击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该笔资金由企业直接划拨至慈善总会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为湖北地区疫情防控提供直接资金支持。

2、值得一提的是,为协助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波克城市与年初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疫区前线抗击及防治疫情工作,并联合波克公益基金会共同宣布设立新型冠状病毒专项基金,面向全球紧急采购多种医疗防护物资,分批送往湖北省各大医院以补充疫区紧缺资源。

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1、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抗击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具体如下:增值税、消费税及相关附加税的免征企业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货物,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4、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要点如下: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款项或物资,不涉及增值税。即捐赠行为本身不视同销售,无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也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1、疫情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处理核心要点如下:扣除范围与条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要点如下: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款项或物资,不涉及增值税。即捐赠行为本身不视同销售,无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也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疫情期期间捐赠物资税务处理

1、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两种情形处理:通过公益性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2、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主要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处理企业捐赠物资时,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4、疫情期间捐款的税务处理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直接捐赠的税务处理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无需按常规比例限制扣除,可直接将捐赠支出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5、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的财务处理主要涉及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增值税减免的处理,具体如下:捐赠物资时的会计分录企业捐赠物资应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核算捐赠成本,同时冲减“库存商品”并确认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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